升級保障範圍更安心
訪客及第三人責任保險
理賠項目無自負額(住宅玻璃保險除外)
除了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承保範圍,也增加額外附加條款,例如:家事代勞費用附加條款、住宅災害費用補償附加條款、擴大承保機車火災事故附加條款、住家綠能升級附加條款、特定事故房屋跌價補償附加條款,讓房屋所有權人全面保障動產、不動產。
承保範圍不限於因火災、閃電雷擊、爆炸或意外事故所致煙燻,當被保險人因標的物內或日常活動所引起之意外事故,致第三人受傷補償,或者第三人財物損失,皆可申請理賠作業。
居家綜合保險的項目無自負額(住宅玻璃保險除外),例如:竊盜事故不需先支付新臺幣5,000元予保險公司,即使損失金額小也不用擔心。
火災
閃電雷擊
爆炸
航空器及其零配件之墜落
機動車輛碰撞
意外事故所致之煙燻
罷工、暴動、民眾騷擾、惡意破壞行為
竊盜
裝潢修復費用(投保建築物內動產即自動納入此費用)
清除費用
金融、信用卡及證件重製費用
臨時住宿費用
租屋仲介費用
搬遷費用
生活不便補助金
如果損失的金額很小,保險項目又要自負額的話,損失賠償的金額就會先被自負額扣光了。選擇投保居家綜合保險,則被保險人減少需先支付自負額的限制,若真的遇到需要理賠的事故,就能直接由保險公司賠償。
住宅災害費用補償附加條款
全損建築物之理賠
臨時住宿費用之補償
針對地震、地震引起之火災及爆炸,給付額外賠償費用,例如:清潔費用、金融、信用卡及證件重製費用等。
當發生地震導致房屋無法居住時,屋主可申請全損建築物之理賠,最高給付新臺幣150萬元。
當發生地震導致房屋無法居住時,另行支付臨時住宿費用予屋主,理賠金額為新臺幣20萬元。
*上述理賠案例皆為假設情境,理賠申請及方式詳見保單條款,請以實際理賠狀況為準。
給付項目:保險標的物毀損滅失之補償及責任保險金
商品文號:112.06.14產精算字第1120001591號函備查
注意事項:消費者投保前應審慎了解本保險商品之承保範圍、除外不保事項及商品風險。
消費者於購買前,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,本商品之預定費用率(預定附加費用率)為34%;如要詳細了解其他相關資訊,請洽本公司業務員、服務據點(免費申訴電話:0809-068-888 )或網站(網址:https://www.tfmi.com.tw),以保障您的權益。
資訊公開聲明:本公司為滿足客戶充分了解公司經營資訊及消費大眾權益,有關本公司資訊公開說明事項,請至本公司網址(https://www.tfmi.com.tw)查閱,或至本公司總分支機構查閱及索取資訊公開之書面文件。